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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

日期:2017-01-24 17:54 来源: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部门情况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责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包括机关后勤服务中心、政府办、法制办、纪委、信访办、商务委、老龄办、外事办、保密局、区委办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统战部、台办、侨办、党史办、侨联、区委区政府研究室、机关工委、政法委、民宗办、民革区委、民盟区委、民建区委、民进区委、农工区委、致公区委、九三区委等28个委、办、局,财务核算工作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负责。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部门行政编制(含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)674人,实际602人;事业编制4人,实际4人;聘用人员0人。
离退休人员225人,其中:离休9人,退休216人。
(三)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(1)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各办公区运行保障任务;(2)老龄办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任务;(3)法制办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任务;(4)商务委对规模以上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任务;(5)外办外事任务;(6)政府办应急办工作任务;(7)区委办调研任务;(8)研究室调研课题专项任务;(9)组织部干部教育任务;(10)宣传部文化创意产业工作任务。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2017年收入预算33370.3002万元,比2016年32721.4162万元增加648.8840万元,增长1.98%其中:财政拨款33370.3002万元,比2016年32721.4162万元增加648.8840万元;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,与2016年持平;其他资金0万元,与2016年持平。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(一)基本支出预算14297.32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42.84%,比2016年12783.41万元增加1513.91万元,增长11.84%。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为:依据《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》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。
(二)项目支出预算19072.9802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57.16%,比2016年19938.0062万元减少865.0260万元,下降4.34%。
四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
(一)“三公经费”的单位范围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部门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、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。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。
(二)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2017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286.83万元,比2016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9.95万元。其中:
1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。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2、公务接待费。2017年预算数22.98万元,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.07万元。主要原因: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“约法三章”相关要求,加强公务接待管理,减少公务接待支出。
3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。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预算持平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263.85万元,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0.02万元。主要原因:公车改革后,将机要用车集中区政府进行管理,车辆增加,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。
五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
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20.16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8.16万元。
六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51.3864万元。
机关运行经费指: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2017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万元,支出90万元。
八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附件:
1.收支预算总表(预算01表)
2.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(预算02表)
3.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(预算03表)
4.项目支出预算表(预算04表)
5.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(预算05表)
6.部门预算收入表
7.部门预算支出表
8.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
9.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
10.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